營運掛車年審有新規定了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便民惠民政策,減輕營運掛車的營運負擔,降低甩掛運輸經營成本,從本月起我省將統一營運掛車年審要求,不再對營運掛車強制進行二級維護、技術等級評定和綜合性能檢測。這是記者5月6日從省運管局獲悉的。
為做好此項便民措施,省運管局早早制定了《關于對營運掛車審驗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下發到位,通知明確了掛車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確保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運行條件及相關技術標準。營運掛車申辦年審審驗合格,將在其車輛《道路運輸證》“車輛審驗及技術等級記錄”一欄中,加蓋統一式樣的“掛車審驗專用章”,并標注車輛檢驗合格期限。
其中,普貨運輸掛車審驗需提交《道路運輸營運車輛審驗表》原件及營運掛車有效《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危貨運輸除普貨運輸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投保承運人責任險保險單據原件及復印件,罐式危貨運輸營運掛車還應提供罐體質量檢驗合格證明。